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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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方式: >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工程验收
工程款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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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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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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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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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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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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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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